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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後再次就業,可享有哪些勞保權益?

2005年上路的勞退新制,規定雇主提撥退休金適用對象為適用勞基法勞工,並未限定是否投勞保或是年齡上限,因此勞工無論年齡多大,有無參加勞保,只要有受僱事實,且適用勞基法,雇主仍要繼續按月提撥該勞工薪資6%到勞退新制帳戶。

舉例而言,62歲A民眾已經退勞保,而且正每月領取勞保年金13,000元。A民眾之前還有勞退新制帳戶累計約25萬餘元,由於年滿60歲就可以領出來,他也已經全數領出。由於兩筆退休金合計並不多,年紀也還不高,A勞工後來又到某大樓擔任管理員,他還會有退休金嗎?


勞保條例規定,勞工若領了勞保老年給付,無論是領年金或是一次請領,未來再工作,都無法再加勞保。不過,勞退條例並未規定勞退新制帳戶領走後,不能再提撥,或是提撥最高年齡上限,因此根據規定,A勞工的雇主還是要為他繼續提撥勞退新制6%退休金。

A勞工勞退新制帳戶原本的25萬元雖已完全領走,但因為重新工作,無論是部分工時,或是全職勞工,但雇主依法仍應繼續提撥勞退新制,等到A勞工辭職。

如果A勞工離職後再到另一家新公司,新公司也要繼續提撥,而且每年依舊可以分配勞退新制基金投資收益,直到A勞工完全退出職場時,再將帳戶的錢全數領走。

出處:經濟日報網


勞工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後再從事工作,雖然不能再參加勞保普通事故保險及就保,但是雇主可以自願幫他申報参加職業災害保險,保險費全部由雇主負擔。因為有參加勞保職業災害保險,就算退休後重返職場,不幸發生職災,仍然有4大給付可請領,分別是職災醫療給付、職災傷病給付、職災失能給付、死亡給付。

出處:勞工保險局

結論:

退休族再次就業時,雇主得申報其參加職業災害保險及應提繳勞工退休金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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